南昌市青雲譜區洪都街道熱心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志軍被開除黨籍
南昌市青雲譜區洪都街道熱心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志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南昌市青雲譜區紀委監委對南昌市青雲譜區洪都街道熱心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劉志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志軍身爲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初心使命背離,紀律意識淡薄,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娛樂等活動安排,套取村集體資金購買高檔菸酒;不按規定公開村務,造成村集體資產重大損失;追求低級趣味,長期沉迷賭博;私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爲商人老闆在承接項目以及項目建設過程中提供幫助,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個人及夥同他人侵佔村集體資產,數額巨大。
劉志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佔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南昌市青雲譜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志軍開除黨籍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廉潔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