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水彈槍」對空、路面狂射 竟是爲了這件事

郭男持水彈槍市場周邊狂射,竟是幫鳥友找走失鸚鵡。(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郭男持水彈槍市場周邊狂射,竟是幫鳥友找走失鸚鵡。(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桃園市中壢區幸福市場周邊,今日清晨6點多,有民衆發現一名男子竟持槍不斷朝着天空及大街上射擊,引發攤商及採購民衆恐慌。中壢警分局獲報,1小時內帶回持槍的50歲郭姓男子,他說因朋友鸚鵡飛走,纔拿網路上購買的水彈槍循鸚鵡上的GPS沿途尋找,最後也成功讓鸚鵡回到主人手中。警方則說,此舉已經違法,將依法裁罰。

警方接獲報案後發現,郭男持槍射擊被民衆目擊的地點就在幸福市場旁,雖然當時爲清晨6點多,但是已有大量民衆在市場採購,引發大衆恐慌,1個小時內循線查獲郭男,他說,因爲友人飼養的金剛鸚鵡飛走不回家,爲了協助鳥友,纔拿網路上購買的水彈槍騎着機車,循着鸚鵡身上的GPS沿途尋找,看到有鳥停在電線杆上,就會開槍把鳥嚇飛,透過此舉可讓鸚鵡在高空中聽到主人的呼喚,最後飛回主人手上順利回家。

但警方發現,郭男射擊水彈槍的角度一下朝天上,一下朝大街上,而且就站在馬路中央,就算水彈槍沒有殺傷力,也嚇壞附近民衆。警方呼籲,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在街上行走,有危害安全之虞,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8000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