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翻窗闖泳池浴室 裸體騷擾8歲男童臀部

南投縣一名23歲男子阿德(化名),於去年7月闖入某游泳池男性更衣室內,趁着一名僅8歲的男童A男正在更衣之際,公然裸露身體,並對男童進行性騷擾。(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南投縣一名23歲男子阿德(化名),於去年7月闖入某游泳池男性更衣室內,趁着一名僅8歲的男童A男正在更衣之際,公然裸露身體,並對男童進行性騷擾。事件曝光後,警方介入偵辦,案件經法院審理,依《性騷擾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判處阿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7月17日下午,阿德翻窗進入南投縣某游泳池,闖入男性更衣室。當時,A男正在更衣,阿德見狀便趁其不備,裸身靠近並觸碰男童隱私部位,甚至用生殖器頂撞對方臀部。A男驚恐逃離現場,阿德隨即離去。事後,男童家屬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迅速鎖定嫌犯身份,並將其移送法辦。

檢方指出,阿德並非初犯,112年間曾在另一遊泳池涉類似性騷擾行爲,但因情節較輕,未遭起訴。此次再犯,雖持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但經鑑定認定其具辨識能力,仍須爲其行爲負責。

法院審理認爲,阿德趁着兒童無力抗拒之際,施以不當行爲,嚴重侵害身體自主權,且事後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防治法,裁定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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