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轉運站案遭爆「放水新壽」?議員質疑:密會喬修約

南港轉運站BOT案由新光人壽得標,原預計2025年12月完工,不過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指出,新壽在她5月質詢揭露該案「疑涉圖利且工期延宕」後,就立刻要求展延工期,而公運處不僅從未對外說明,還默默在26日和新壽開協調會「喬修約」。(本報資料照片)

對於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五大案中「南港轉運站案」,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揭露,新壽在她5月質詢揭露該案「疑涉圖利且工期延宕」後,就立刻要求展延工期,而公運處不僅從未對外說明,還默默在26日和新壽開協調會「喬修約」。對此公運處解釋,26日即雙方依照契約所召開之協調會,非屬密會。

林延鳳表示,她與同黨議員顏若芳5月7日質詢「南港轉運站」議題,當時踢爆工程進度遲延,依合約營運期限僅剩一年多「19樓鋼構卻只蓋7層」,工地圍籬更大喇喇寫道2029年纔要完工「明顯違約」,且「轉運站」只佔整棟大樓空間8.12%,比「臺北轉運站」9%還低;權利金更比「市府轉運站」優惠,更一度大砍10億,讓新壽盡享優惠。

林延鳳說,經她跟進了解,公運處2月要求新壽提交「原興建期限之預定進度」,卻被該公司相應不理,經她質詢後隔天(即5月8日),新壽一方面不迴應外界質疑,一方面卻又趕緊提送展延工期申請,直至5月31日才提送出一份進度表,並要求公運處對此連同「工期展延申請」召開協調委員會。

而公運處不但未正面表示反對,甚至還浪費公務資源,用公務預算聘請專家學者在本月給予如何縮短工期使如期履約之建議,更召開協調委員會討論「要不要讓新壽展延該案200多天」,目前市府已同意其中85天將以「免計罰」方式處理,未來還可能進一步令其得展延,即不予計入履約期間內,似有放水之嫌。

林延鳳強調,南港轉運站案不像「北士科案」在合約有工期展延規定,若新壽對於工期有疑義,除了「修約」別無他法,新壽若用優渥條件和美麗願景取得合約,被發現延宕「牛皮被戳破」時又不想被依約開罰,若蔣市府未能在給予懲罰性違約金,或者令其同意修改設計「調整公共設施比例」或同步「提高權利金」等條件下,貿然答應修約就是放水。

公運處澄清,依照促參範本及本案契約規定,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處理程序爲「先協商」、「再協調」,而本案由新壽提出並於2023年10月5日召開協商會議,但雙方對於展延方案無共識,遂交由「協調會」進行協調。協調委員會由雙方各推3名、共推1名,共7名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協助雙方處理契約爭議事項;而26日即雙方依照契約所召開之協調會,非屬密會。

另針對新壽未依契約提交「原興建期限之預定進度」,公運處表示,已行文要求新壽修正,並重申在完成修正覈定前,應依原投資執行計劃書所訂期程辦理履約管理。如工作項目有進度落後情形,將依契約要求新壽提出趕工計劃,倘延後完工,亦將依契約按日計罰。

公運處強調,基於BOT案涉及公共利益,在目前工程市場缺工缺料的大環境下,爲降低可能的工進落後風險,因此主動邀集具結構及建築專業的外部專家學者提供諮詢,希望公共建設如期如質完成開放使用。市府絕對會落實南港轉運站BOT案履約管理,要求新壽依契約積極辦理,確保市府及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