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街邊放大字報恐嚇「當初你像隻狗」 畢書盡父子遭提告詐欺獲不起訴

男子鍾聰雄於2023年間在臺北市路邊,放置大字報辱罵藝人畢書盡,遭畢提告妨害名譽,之後鍾反告畢書盡及父親畢福鬢兩人,未依承諾書給付報酬,涉嫌詐欺得利。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加重誹謗等罪起訴鍾,畢福鬢父子所涉詐欺得利部分,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問題,宜循民事途徑解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鍾聰雄於去年5月6、10、13日間,分別在臺北市西門町、忠孝東路二段及漢中街路邊擺放具有辱罵文字的大字報,大字報載有:「畢書盡當初你像一隻土狗似的被你的親人踢來踢去無路可以走,是我接納你給了你機會」、「但你承諾我的事情都可以完全背棄」、「抗爭了許久,只是引來你的恐嚇,以及一些面露兇光之歹徒,沒想到你能狠心到這種地步,無恥還能大搖大擺的當公衆人物及藝人?」等文字。對此,畢書盡提告鍾聰雄涉犯加重誹謗及恐嚇危害安全。

鍾聰雄認爲,畢福鬢父子未依承諾書給付十年內薪資15%的報酬,提告兩人涉嫌詐欺得利。檢方指出,畢福鬢與鍾聰雄爲朋友,畢書盡於2004年經鍾聰雄引介,與電視製作人李亞明簽約成爲旗下藝人,當時畢書盡爲韓國籍,李亞明安排畢書盡至深圳,由畢福鬢調教中文及表演能力。

之後,畢福鬢父子於2009年1月間向鍾聰雄提議,若鍾願意讓畢書盡留在臺灣,安排他的居住、生活及工作,願意將畢薪資所得15%給予鍾作爲報酬。畢書盡於2009年7月18日書立同意書,將2010年6月14日起至2020年6月13日止的薪資所得15%給付予鍾作爲報酬。

鍾聰雄指控,畢書盡從2010年10月間發行首張專輯後,不支付約定報酬,避不見面,透過李亞明轉知他並未承諾要給付報酬,提告畢涉犯詐欺得利。

檢方認定,鍾聰雄提告部分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問題,宜循民事途徑解決,罪嫌不足,畢福鬢父子處分不起訴;鍾所犯3次加重誹謗犯行間,犯意有別,行爲互異,請予分論並罰,今依法提起公訴。

藝人畢書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