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工地人員拿打石機鑽尾毆死同事 冷血說「只敲一下就裝死」

示意圖/ingimage

許和陳均受僱於工程行,在南科臺積電18廠工地擔任作業員,許不滿陳傳述自己與已婚女子交往,2021年11月11日下午4時許,許休假時從家中持打石機鑽尾到工地找陳理論,並朝頭戴安全帽的陳左側頭部打一下,導致陳頭部外傷、顱內出血、嚴重腦腫脹等,經送醫急救後,同年11月14日仍不治。

許否認犯行,供稱因爲陳在外面說他壞話,他只是要跟陳說一下,未料陳惱羞成怒,抓住他的衣領想打他,還要搶打石機鑽尾,可能是在搶的過程中不小心碰到陳的安全帽,當時陳也沒有怎樣,還慢慢走回去,他沒有看到陳倒下去。

其他工人作證指出,當時陳有說頭被打到,之後陳坐下來開始口吐泡沫,慢慢的沒有意識,許當時說「只敲一下,就在那邊裝死」、「打一下會死嗎」。

一審認爲許毆擊的力道不輕,且陳的死亡與許的犯行有因果關係,考量許犯後未能完全坦承犯行的態度,許雖當庭向死者妻子和兒子道歉,但未能獲得諒解,也未賠償家屬等,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10月。

案件上訴,二審指出,許曾因傷害尊親屬案件被判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本案,應依法加重刑度,另許另有違反保護令、公共危險前科,素行不良,僅因陳傳述他與已婚女子交往,就拿打石機鑽尾毆擊對方頭部,使陳的妻兒蒙受終身無法彌補的傷痛。

二審認爲許犯後未能坦承犯行,也沒有和家屬達成和解及諒解,態度不佳,難認有悔意,依傷害致死罪判刑8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