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狂找妻麻煩…吵要離婚!10歲女兒稱「爸爸有女人」 判決大逆轉

丈夫吵着要離婚,女兒一句話讓官司逆轉。(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江姓男子因爲妻子不處理家中事務家裡亂成一片,兩人時常因爲這些瑣事吵架、分居,江男向法院訴請離婚,但妻子認爲,婚姻走上這步就是因爲江男有婚外情,不是她的錯;然而法官一直找不到證據,直到10歲女兒出面作證,才幫助媽媽打贏官司。

法院審理時,江男認爲妻子不負責任,未打理好家中事務,始終否認外遇,一直批評妻子胡思亂想、想太多,事情都是胡亂猜測,稱兩人分居是因爲日積月累的疲乏和吵鬧,而不是爲了外面的女人離婚。但江妻不斷說明,兩人吵架甚至分居,是因爲2年前知悉丈夫婚外情所致。

整段證詞都聽在法官耳裡,江妻卻難以提出具體證據,證明丈夫確實有偷情,因此讓法官也相當兩難無法認定江妻所言是否爲真。

法官傳喚10歲女兒出面作證,女兒出面表示,爸爸擁有小三已經很多年了,她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就看到爸爸曾經和陌生女子合照,兩人臉靠得很近。

女兒還說,也曾經偷瞄到爸爸和那位女生對話記錄內容有點色色的。她曾經鼓起勇氣把這個「秘密」告訴給奶奶知道,但是爸爸卻責怪她:「亂說話會害人!」

法官採信女兒確切的說法,認定女兒不會說謊,因此判江男訴請離婚不準,女兒的證詞幫助媽媽打贏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