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凱米颱風農田魚塭及農物災害救助金 可同時申報

日前凱米颱風重創南市,市府農業局指出,經函詢經濟部,已獲回覆農民可同時申報「農田、魚塭」及「農作物」災害救助金。圖/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日前凱米颱風侵襲,造成南市多處淹水,八掌溪潰堤更造成後壁農田遭受水災流失及沖積砂土埋沒而無法耕種,災民受苦連天,市府農業局今指出,經函詢經濟部,已獲回覆農民可同時申報「農田、魚塭」及「農作物」災害救助金。

農業局表示,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9條規定,就同一救助種類,僅得擇一領取災害救助金,不得重複具領。日前市長黃偉哲指示向中央經濟部爭取「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與「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範內容分別爲「農田、魚塭」與「農作物」不同標的物,若災民同時符合二種災害救助規定,應可依法規同時辦理救助。

農業局今天下午發佈新聞稿指出,經濟部昨已同意南市府建議辦理,黃偉哲也宣導農民朋友除申請農作物補助方案,也能申請農田流失埋沒、魚塭流失埋沒的申請,請受災農民儘快向轄區公所申請。

農業局長李建裕說明,依據「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農田及魚塭只要受災面積達0.05公頃以上皆可向公所提出申請,農田流失每公頃最高補助10萬元;農田埋沒每公頃最高補助5萬元。魚塭塭堤崩塌應達6立方公尺以上,流失每公頃最高補助10萬元,埋沒每公頃最高補助5萬元,塭堤崩塌每立方公尺最高補助300元,但塭堤崩塌者每戶最高以2萬5000元爲限。

他指出,區公所日前已受理農民申請的部分,市府會速處理,也請裡辦公處以廣播系統公告周知,呼籲尚未申請的受災農民儘速向土地所在區公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