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灣購屋負擔 三年增3成

以疫情爆發前的全臺房價所得比8.58倍、今年第二季房價所得比9.69倍來計算,全臺購屋負擔在近三年間增加了13%,相當於要買一間房,得不吃不喝多出一年多。

疫情期間房價漲勢驚人,疫情前僅雙北市及臺中市三個城市房價所得比超過9倍,不到6倍的縣市有四個。如今包括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宜蘭縣、南投縣均加入超過了9倍的行列,僅剩下嘉義縣、基隆市二個縣市尚在6倍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近三年來,房價所得比增加幅度最高四個縣市,全數位於南臺灣,臺南、高雄增加均逾3成,分別由7.19倍、7.11倍,增加至9.36倍、9.34倍,屏東縣及嘉義市增幅也分別達29%、25%,從過去的5倍多,增加至6倍多,過去房價基期低的南臺灣購屋族,買房負擔增加幅度遠甚於中、北臺灣。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南部地區受到科技業大廠投資議題激勵,房市吸引資金投入,帶動地價與房價走揚,加上去年疫情後對於通膨預期強烈,原物料與工資等造價上揚,也都反映在房價上,尤其過去房價基期愈低的區域漲幅愈大,在所得增加有限下,也反應在購屋負擔的增加上。

至於房價所得比增幅相對較平緩的城市,桃園、新北增幅分別爲8%、9%,桃園從7.26倍增至7.83倍,新北從11.72倍增至11.82倍;基隆、臺東、澎湖、嘉義縣等縣市增幅亦在1成以內,爲這一波疫情房價大漲以來,購屋負擔增加幅度較小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