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痛扁鄰居稱女友傳話要睡她 法官:她嚴重重聽不可能
新竹何姓男子不滿張姓鄰居向其催繳社區公用分攤款,加上聽聞女友轉述「鄰居來討錢還要求陪睡」,今年3月晚間酒後到張男住處,將對方痛扁一頓;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卻發現,何男女友患有嚴重重聽,就算用耳機輔助也無法針對問題迴應,何卻在女友轉述內容含混不清的狀態下痛毆鄰居,最後依傷害罪將何判刑5月。
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25日晚間,何男酒後跑去張男住處外拍打大門,等張一開門就出手痛毆,即使張已倒地,何仍持水泥石柱丟砸對方,導致對方頭皮、右手、右前臂、右膝、左手肘、左前臂、左腕都受傷。張男報警提告。
法官調查時,何男稱,張男在案發前一天晚上向女友討錢,還要求女友陪睡,當時他正好在家,女友跑回房告訴他「隔壁鄰居跟我要消防設備的錢,然後要我回對方家睡覺」,隔天他再次向女友確認有無去張家睡覺,得到女友肯定答覆,他才氣得動手。
不過,之後何男又改口,稱是案發當晚張男跑到他家催錢,並要女友陪睡,他在家中聽到十分生氣,才發生衝突;張男則喊冤,強調從頭到尾都未曾與何男的女友說過話。
法官指出,何男的供詞針對女友陪睡一說的時間點有「案發當晚」及「案發前晚」兩種說法,究竟是如何聽聞此事,也有「自行聽聞」、「經女友轉述」兩種說法,而何針對陳述情節的矛盾也無法提出任何合理解釋。
另外,法院傳喚何男女友到庭作證,但該女患有嚴重重聽,即使法院以助聽耳機加以輔助,仍無法有效聽懂法官的發問,且該女回答也始終答非所問或語意不清,無法有效詰問,何也稱女友的聽力及發音能力10年來都是如此,由此可見,該女可以如何所述,向其精準轉述「隔壁鄰居跟我要消防設備的錢然後要我回他家睡覺」,實際上應該是「何在該女轉述內容含混不清的狀態下,自行於酒後發泄對張的不滿」可能性顯然更高。
法官認,何男痛毆張男,至今未積極嘗試與張協商,彌補造成的傷害,加上何先前有因犯罪入監服刑的前科紀錄,依傷害罪將何判刑5月,易科罰金15萬元。
何男不滿張姓鄰居向其催繳社區公用分攤款,加上聽聞女友轉述「鄰居來討錢還要求陪睡」,因此將對方痛扁一頓;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傷害罪將何判刑5月。示意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