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4千在知名電商買泡腳機 收「簡體字機」插頭不能用
楊男在知名電商平臺購買泡腳機卻收到假貨。(李京升攝)
楊姓臺中市民經常在知名電商平臺網購,去年底花費4千多元購買標榜獨家專利泡腳機,結果取到貨物與網路上規格明顯不符,聯絡臺灣廠商才知受騙,市議員謝志忠接獲陳情,8日陪同楊男與受害廠商,呼籲大衆年關將近網購小心受騙。市府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若銷售未檢驗、標示不實商品,最高可罰350萬元,民衆消費若遇爭議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臺中市議員謝志忠偕同受害消費者與受害廠商,呼籲民衆小心受騙。(李京升攝)
楊男表示,他長年來都在知名電商平臺消費,去年12月20日在該平臺買泡腳機,想要藉此新年孝順父母,他等了5天仍未收到商品,雖然業者提供貨運便號,但他多次追查都沒有解果,直到31日收到商品,才發現商品與網頁上不相符。
楊男說,他打開包裹一看有海運單據,且包裝、說明書都是簡體字,更誇張的是插頭根本無法在臺灣使用,他急忙連絡臺灣廠商才驚覺受騙,原來是不肖業者盜用臺灣廠商的商標和廣告,引誘消費者購買,他也很驚訝使用知名電商平臺多年竟會遇到詐騙。
謝志忠表示,該電商平臺是臺灣非常知名的電商品牌,他接到陳情的時候非常驚訝,也感到遺憾,盜版的產品不但是中國製,產品樣貌完全不一樣,插頭、電壓更不符合臺灣規定,完全不能使用,還竟敢盜用臺灣原廠的檢驗標識識別號碼,明顯就是侵權行爲,非常離譜,這就是典型的掛羊頭賣狗肉。
受害廠商楊姓業者說,她是豐原在地廠商,已經營38年,也和已跟該電商平臺合作10年以上,這次收到消費者的陳情,她馬上跟電商平臺公司客服反映,但至今仍未告知後續處理辦法。
楊姓業者表示,這不是第1次被盜用廣告內容,她也要告訴社會大衆,年末了詐騙很多,一定要小心購買,收到產品也一定要錄影存證,如果有任何商品疑慮,一定要馬上聯絡原廠,也要求電商平臺公司應該要嚴格管控廠商品質。
市府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消保官何怡萱指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早已將「泡腳機」列爲應施強制性檢驗商品,商品須完成檢驗程序後,才能運出廠或輸入應有貼附合格商品檢驗標識。
何怡萱表示,業者若將未經檢驗的商品在市場銷售,依商品檢驗法可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標示不實情形,依同法規定,可處15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法制局補充,該電商平臺雖非商品的產製者,但仍應負起電商平臺的責任,積極處理消費爭議,並建立應施檢驗商品上架把關機制,以確保其會員消費權益。建議消費者選購此類商品應留意是否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如使用網路購物,於收到商品後發現不符規定,可向賣家主張退貨退款,若有爭議,消費者得向所在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消費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