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四審臺東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 部落青年籲駁回

針對臺東縣三仙臺「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地球公民基金會、部落青年上午前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外抗議,呼籲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依據《海岸管理法》26條的相關要件駁回開發案,守護臺灣。記者曾學仁/攝影

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專案小組會議今天第四次審查「臺東比西里岸部落周邊的滿地富遊樂區開發案」,反對開發的部落青年與民團憂心,開發帶來的廢水將衝擊當地珊瑚礁生態,更踐踏部落自然主權,請內政部發揮「海岸管理法」功能,並依該法26條的相關要件駁回開發。

滿地富遊樂區早在2002年通過環評,2015年「海岸管理法」上路後仍未動工,2018年變更基地配置再次通過環評,至今仍在海審會審議中,雙方僵持不下。地球公民基金會上午偕當地民衆赴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外高喊「滿地富開發毀海岸,裡山裡海里唬爛」。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指出,此開發面積約爲美麗灣渡假村的10倍,排放的廢水將讓當地的珊瑚礁生態系受到難以回覆的衝擊,更踐踏了部落的自然主權,讓三仙臺的海岸景觀阻擋在渡假村之外。

黃靖庭批評,業者爲了將開發許可與土地脫手轉賣給其他財團,無所不用其極地在海審會中闖關,但無論如何包裝,都改變不了滿地富陳腐過時且破壞自然海岸生態與景觀的規劃。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環境議題部主任陳姿蓉說明,滿地富如今仍未拿出資料好好論述開發案對於珊瑚生態系的影響,只用了一份短短3、4天的調查數據就確定開發沒有問題,甚至宣稱「零排放」來混淆視聽,忽略了廢水進入環境後的影響。

部落青年Sowang Kiko Koyoan(賴錦森)說明,基翬漁港、三仙臺鄰近海域有東臺灣最獨特的珊瑚礁生態系,但開發案排放的廢污水將嚴重影響海域的水質,且爲供應開發案的用水需求,將排擠當地農民的灌溉用水,請開發單位遵守「海岸管理法」第7條的管理原則,優先保護自然海岸、尊重傳統聚落紋理、保育珊瑚礁敏感地區等。

部落族人Wusay halu koyouan (林宥瑜)批評,滿地富仍未改變殖民者本質,在這次的報告書中還以「裡山裡海倡議」包裝,逼族人在破壞傳統領域的財團上班,如動物園的動物一樣,在滿地富的「文化擬態體驗區」,模擬原住民族文化給觀光客欣賞。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專員樑聖嶽指出,滿地富從第一次審查到第四次審查,對海岸景觀衝擊的論述仍避重就輕,缺乏明確的數據,不足作爲保證,報告中僅有的三張海岸公路駕駛視野模擬圖,也證明了未來經過臺11線三仙臺路段時,再也看不到無邊無垠的太平洋美景。

他批評,滿地富從頭到尾都沒有尊重海審會多次補件的機會,始終用不合格的報告交差了事,因爲滿地富真正的目的不是地方發展,而是想要通過審查,轉手給其他財團,繼續炒作部落的土地與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