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練習道路駕駛 教練強拉她手握「人體排檔桿」惡爆
嫩妹練習道路駕駛 ,教練強拉她手握自己「人體排檔桿」惡爆,遭告下場出爐。(達志影像)
高雄某駕訓班教練阿明,帶着一名嫩妹小美進行道路駕駛課程時,先用手觸摸她右手,接着還強摸大腿內側,遭到小美製止後,竟強拉小美的手碰觸他下體,小美回到駕訓班後和家人泣訴,並報警提告,駕訓班教練遭橋頭地院判處徒刑6月,因事後阿明認罪且賠償12萬和解,法官予以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高雄市某駕訓班教練阿明,從民國110年8月中旬開始擔任嫩妹小美的駕駛教練。兩人在9月14日晚間進行駕訓時,阿明先以左手搓小美之右手,並來回碰觸她的大腿內側,小美感到不耐立刻以手撥開,未料阿明仍強拉小美的手去碰觸其下體而得逞。小美開車回到駕訓班後,立刻告知其弟弟,於是一起前往警局提告。
駕訓班教練阿明在審理過程中,坦承有抓對方的手還有推大腿一下,辯稱是當時小美操作油門不當,纔會去推大腿,是警告她要小心。
但小美的弟弟則表示,當天小美下車後,看到他就開始哭,他當場問是否教練亂摸,小美表示稱回家再講,接着當天回家後,小美就說教練摸大腿跟講噁心的話,父親因此打電話質問教練,隔天小美就換教練。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審酌阿明爲逞一時私慾,竟違反小美意願而爲猥褻行爲,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觀念,使小美承受自主權及身體遭侵犯之痛苦,考量他坦承犯行,且與小美和解賠償12萬,判處徒刑6月,宣告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