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假Day2小年夜 金管會:酒後勿開車
今天是小年夜,農曆春節第二天,春節期間,許多民衆安排與親友歡聚宴飲,金管會27日表示,呼籲民衆切勿酒後開車,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金管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車險)自2014年3月1日起,已實施酒後駕車加費制度,若酒後駕車,違規紀錄將登記在所駕駛車輛的車主名下,被保險人前一年有酒後駕車違規紀錄者,按每一次酒駕違規紀錄,加收強制車險保費新臺幣3,600元,不限次數及加費金額上限,並適用於被保險人名下所有車輛。
另外,倘若被保險人酒後駕車,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得在對請求權人之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因此提醒被保險人切勿酒後開車。
此外,任意汽車保險(稱任意車險,包含第三人責任保險及車體損失保險)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險汽車所致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屬不保事項,因此駕駛人酒後駕車造成的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金管會表示,酒後駕車常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帶給受害人家庭重大且難以彌補的傷痛,遏止酒後駕車已是全社會普遍共識。
民衆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僅可確保任意車險保障,並可避免強制車險保費增加及受保險人行使代位權之情事,更重要的是可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