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性侵猥褻6女 士林地院下午首度開庭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猥褻女子,士林地檢署認定6名女子受害,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等7罪起訴,且NONO品行低劣、犯後態度迴避未見悔意,建請從重量刑。士林地方法院定今下午2時30分首開庭,NONO將出庭。

全案起源於,網紅「小紅老師」去年赴臺北地檢署爆料,NONO性侵、騷擾多名年輕女子,北檢去年8月間搜索傳喚NONO到案,訊後50萬元交保,禁止騷擾接觸被害人,共計10人提告妨害性自主,其中北檢不起訴3案,其餘移轉管轄至士檢。

士檢今年5月17日偵結,NONO利用身爲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女子,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搭載、吃宵夜爲由,在車上、住家、飯店,違反女子意願妨害性自主。

檢方查出,NONO犯案時還問被害人,「有沒有看過那麼大的?」壓制被害人強制性交得逞,還說「看妳叫得那麼慘,這次先放過妳。」NONO客串偶像劇時,在宜蘭縣議會巧遇電視臺工作人員,竟在議會女廁熊抱、搓揉胸部,說「要不要跟我打砲?」,幸好工作人員假意順從,在NONO解褲頭時,拿出防身用的電擊棒電擊,順利逃離。

士檢認定,NONO不知自重,爲逞私慾性侵、猥褻被害人,品行低劣,且對衆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巨,犯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共7罪嫌,犯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另,北檢不起訴3案,其中2案已由士檢認定強制猥褻罪嫌不起訴,被害人未聲請再議,不起訴確定。

藝人NONO(左)涉性侵猥褻六名女子遭檢方起訴求處重刑,檢方痛批他品行低劣。(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NONO涉性侵。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