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不接受婚前性行爲 才第2次見面!猴急男硬逼嘴部運動慘了

女子南下去臺中見男網友,卻在旅館內被逼迫幫他口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廖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女子小萱(化名),2人相約見面後前往商務旅館,廖男自行脫下衣物僅穿內褲,然後對小萱表示要擁抱她,沒想到廖男獸性大發,強吻嘴巴及胸部等,小萱哭喊:「你說過不強迫我的」、「我不要」,最後仍被廖男逼迫幫他口交還射在嘴裡得逞,小萱不甘受辱憤而提告。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在此次案發之前,有特別跟廖男強調過,她的思想比較保守,沒有辦法接受婚前性行爲,當天是下去中部找他,這是他們第2次見面,在這以前,她沒有去旅館休息的經驗,也沒有交往過其他男朋友,她是很真誠想與廖男正常交往。

小萱哽咽地表示,廖男曾經答應過不會對她亂來,她的想法就很單純,以爲去旅館就是單純的休息、陪伴,當時因爲太相信廖男,所以沒有太多想法。但廖男卻直接壓住她,強吻還舌吻,當下跟他說,「XX你不要這樣,你說過不會強迫我的」,廖男:「怕什麼有我在」,他動作沒有停止,解開了她的內衣,不停摸胸、舔胸。

小萱難過地說,廖男還說:「一次就好,我會負責的,我會戴套」,她一直哭、一直求饒,廖男卻說:「不要哭,不然再哭我就不要你了」,最後廖男就用生殖器直接進入她的嘴巴里,直到最後射精。

廖男則是辯稱,是小萱主動邀他出來見面,有問是否願意去飯店旅館休息,小萱說好,他們纔去開房間休息,有擁抱、親吻及摸胸部,但他要摸下體時,小萱把他的手拉開並說「不要」,所以就沒有摸到,也並沒有伸進小萱內褲裡,也沒有要求她幫我口交。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廖男被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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