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催經按摩」被脫到近全裸 按摩師猛壓1部位還扯:她很開心
一名女子接受全身按摩及調整骨盆服務時,遭到按摩師強制猥褻。(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洪姓男子在臺中某間養生館擔任按摩師,先前替一名女子A調整骨盆時,誆稱要進行「催經」按摩,藉機把A女脫到剩內褲,以手點壓A女的乳頭等方式,強制猥褻得逞。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決,依強制猥褻罪,處洪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洪姓男子在臺中一處民俗保健館及養生館擔任按摩師,先前替一名A女實施全身指壓按摩及調整骨盆位置時,洪男佯稱可以替A女實施催經按摩,實際上卻提出不合理要求,藉機把A女脫至剩內褲,按摩A女的腹部、胸部淋巴,甚至還以手點壓A女的乳頭。
當A女質問爲何需要點壓乳頭時,洪男謊稱可以使人體分泌催情激素,幫助催經等胡話,縱使A女明確表示「不喜歡」、「不舒服」等語,洪男仍繼續觸摸A女,以此方式強制猥褻得逞。事後A女不甘受辱報警處理,洪男則遭到地檢署起訴。
法院審理時,洪男稱自己經過A女同意才進行服務,當時有向A女表示,若按摩胸部、乳頭及乳頭周圍的淋巴,經期會比較準確,A女聞言後表明願意嘗試,若他真的違反A女意願進行按摩,那A女爲何按摩結束後未立刻報警,還傳訊息稱自己很開心、100分、very good等語。
但法官勘驗A女的證詞,發現A女對於當日與洪男相約的細節陳述一清二楚,未有抽象或誇大情節,且證述始終如一,在檢方進行交互詰問時,A女也未見猶豫與態度反覆等情形,再者,A女在案發近1年庭審時,憶及當時如何遭猥褻,仍數度哽咽,呈現無法言語的狀態,故採信A女說詞,認定洪男的確做出強制猥褻犯行。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0月,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改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