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到前任家喝酒遭「3男輪流硬上」哭到發抖!淫狼串證:她發酒瘋

一名女子到前任家,竟遭前男友及朋友等3人輪流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受邀到前男友黃男家,與朋友王男、楊男共4人一起喝酒,沒想到小美竟步入火坑,遭到3名惡男輪流性侵,直到男友打電話來才得救。地院判決認定,3人被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罪判刑,黃男遭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王男有期徒刑8年;楊男有期徒刑7年6月。

根據判決,這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6月27日凌晨,黃男、王男、楊男與黃男前女友小美一行人到黃男位在屏東的住處喝酒,小美喝完後在牀上休息,沒想到3名男子不顧小美表示不要、抗拒,甚至是哭泣表示反對之意,3人輪流性侵小美得逞。

小美過程中被嚇得不斷哭泣,直到男友打電話來,3名惡男才罷手,接着裝沒事說要送小美回去,小美回家看到男友立刻放聲大哭,全身都在發抖,她向男友吐露一切,男友則趕緊帶人到醫院驗傷報警。

未料,3名男子被告上法院後,竟用手機傳訊串供卸責,黃男表示「X!我很不想因爲這種懶X事情走法院」、「沒空跟他玩這個」,王男迴應「見招拆招吧」、「記住就是沒碰她」、「然後她自己發酒瘋說要回去這樣就好」、「還沒查到都隨人講」。

屏東地院審理,3名男子不顧友誼,利用小美對朋友的信賴,接連對小美實施強制性交,犯罪行徑大膽,造成小美身心難以抹滅的永久性創傷,且案發後串供卸責、毫無悔意,惡性實屬重大,王男、楊男犯後均一再否認犯行,而黃男僅坦承性交行爲,否認有壓制小美的手。最終黃男雖與小美以40萬元達成和解,但黃、王、楊男仍被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罪,分別處有期徒刑9年10月、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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