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扛上肩摔下樓害受傷 女友不想「愛愛」!他卻硬來下場慘
怒扛上肩摔下樓害受傷,女友不想「愛愛」卻硬來,男子被依犯傷害罪,處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又犯強制性交罪,處刑3年3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指控男友阿國(均化名),某日深夜11時許,雙方因故發生爭執,阿國竟強行將她扛在肩膀上,將她摔下樓梯,導致她多處受傷,還將她帶到廁所裡面,打開水龍頭往臉上衝水並甩巴掌。阿國隔天凌晨要求發生性行爲被拒後,竟強行將她衣物脫下予以性交得逞,她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當天他要求發生性行爲時,小萱雖然有口頭上說不要,但是小萱並沒有推開他或是有其他動作,就是隨便他想怎麼樣,就是任他擺佈,以前小萱也是這樣,雖然都說不要,也是直接就發生性行爲了。
阿國的辯護人則指稱,以阿國中度智能障礙的理解程度,在與小萱發生性行爲時,小萱並沒有任何推拒,且2人以前發生性行爲時,小萱也曾口頭上拒絕,但仍與阿國發生性行爲,阿國主觀上認爲小萱應該是同意的。
法官考量,阿國坦承他是中度智能障礙,他的反應會比較慢,但開庭講的話他都可以理解,也知道發生性行爲,要得到對方的同意,不可以強來。足認小萱口頭表示不願意時,阿國的辨別能力並無任何障礙,並不因有中度智能障礙而受影響,也不因過往與小萱發生性行爲之經驗,而合理化本案犯行。
法官審酌,阿國與小萱原爲同居男女朋友,卻不思以理性方式解決雙方紛爭,竟以強暴方式傷害小萱並傷害,還無視小萱的拒絕,爲逞一己私慾,以前用強暴手段強制性交得逞。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傷害罪,處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又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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