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鄰居口角嗆「嫁不出去的女人」 被罰9000元

▲女人何苦爲難女人,鄰居糾紛竟罵人嫁不出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女子辱罵鄰居「嫁不出去的人」,被提告公然侮辱;地方法院法官認定,女子確實侵犯對方人格權,因此判罰9000元。

判決書指出,黃女今年因故對同性鄰居不滿,多次惡言辱罵對方「嫁不出去的女人」、「嫁不出去連貨都沒人買的女人」,因此被告上法院。

鄰居不願意接受調解,堅持提告,經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審酌,黃女未理性處理與鄰居間的紛爭,選擇用不堪言語公然侮辱鄰居,已侵害鄰居社會人格權。念在黃女坦承犯行,且鄰居拒絕調解而未達成和解情況下,加上職業、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法官決定判處黃女9000元罰金,可改服勞役,一天1000元計算,全案可上訴。

不過並非罵人「嫁不出去的女人」都將獲判公然侮辱,新竹則出現反例。單姓男子與同事魏女發生工作糾紛,因此要對方去照照鏡子,「都40幾歲了嫁不出去」等語,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單男堅稱40幾歲沒結婚的人多的是,並未貶損魏女人格。新竹地院法官則認爲,單男是在爭執中情緒用語脫口而出,雖然不妥,但難認貶抑魏女人格,因此在10月底宣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