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卷遺產糾紛遭送懲戒 律懲會因「這慘案」不受理

女律師卷遺產糾紛遭送懲戒,但律懲會因「這慘案」不受理。 (中時資料照)

臺中市今(2024)年4月發生一起縱火案,釀成3死1傷慘劇,遊姓女律師因陪同親戚點交房屋,慘遭租客縱火,葬身火窟,震驚社會,但是她生前因捲入一起遺產糾紛,遭地檢署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因遊女已不幸離世,決議本案不受理。

今年4月11日,臺中市大雅區發生縱火案,遊姓女律師陪同表弟、表妹點交房屋,遊女一行人進屋僅1分多鐘,因租客楊男縱火,造成遊女及表妹、楊男3人死亡。遊律師在高雄執業超過20年,擁有地政士、律師雙執照,爲人陽光、熱心,卻遭縱火喪命,令律師界不捨。

當時,全國律師聯合會發表聲明,對於惡意暴力行爲,予以最強烈譴責,並對遊律師辭世表達最深切之哀悼,呼籲政府及社會各界應重視律師執業之人身安全,亦將積極研議保障律師執業安全之相關法令及措施,確保律師能在安全無虞下執行業務,避免憾事再發生。

不過,遊律師生前因捲入一起遺產糾紛,遭高雄地檢署起訴,一審依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改判遊女無罪確定。但高雄地檢署仍以她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移付懲戒。

律懲會調查時,遊辯稱,她可能是便宜行事,主觀上並無背信故意,她斷無爲此以身試法,置20餘年執業生涯毀於一旦之風險,況且她被控的背信案經高雄高分院判決無罪確定。律懲會因遊女已於今年4月11日過世,依《律師法》規定,決議本案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