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密醫割眼袋微整形 害女客眼瞼外翻!判賠33.3萬元

女密醫割眼袋微整形害女客眼瞼外翻,判賠33萬多元。(中時資料照)

沒有醫師資格的臺中阮姓女子當起密醫,開個人工作室替1名喬姓女子切眼袋等微整形,收費3萬8000元,但喬女術後雙側下眼瞼外翻,還得再找醫美矯正除疤,喬女對阮女求償73萬多元;法院刑事庭依《醫師法》判阮7月、民事則判阮應給付喬33萬多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39歲阮女並沒有合法的醫師資格卻當起密醫,前年2月以3萬8000元的價格在個人工作室替喬姓女顧客切除眼袋、切眉及割除左右鼻咽等的微整形手術,沒醫師資格的阮女手術過程中竟還使用醫師處方用麻醉藥,喬女術後雙側下眼瞼外翻,還得去找醫美調整,一怒之下報警提告。

法院刑事庭審酌,阮女無醫師資格卻替人手術,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破壞國家醫師專業制度,同時也對民衆的健康有潛在危險,考量阮女最終坦承不諱,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她7月,緩刑3年。

另喬女也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指手術後自己的雙側下眼瞼外翻、瞼板等部位出現異狀,還得再去找醫美調整除疤,又是一筆支出,致使內心出現陰影,連同醫療、醫美以及精神撫慰金,求償73晚3930元。

阮女抗辯,指手術費已被法院沒收,也願意承擔喬女後續的醫療、醫美費用,但除疤及情緒狀況與她無關。

民事庭調查阮女自知沒有醫師資格卻仍動刀,侵害對方身體,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認定喬女求償醫療、醫美等皆有依據,精神撫慰金應以20萬元適當,一共判阮女應給付33萬3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