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如廁痛到大哭!奶音驚曝:「阿伯」摸我 媽一聽嚇傻提告…結局竟反轉
▲張男被控對女童伸狼爪,但女童前後證詞不一,法官判他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
男子阿宏(化名)利用妻子在幼兒園任職之便,任意進出幼兒園,還用提供零食及說故事等手法取得幼兒信任,但他卻對幼兒伸出狼爪,猥褻3歲女童下體,被法官判刑3年10個月。阿宏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查出該3歲女童證稱加害者「長得很胖很胖的」,但與阿宏外型不符,且女童還說是爸媽教她說證詞,法官因此認定證詞遭污染,改判阿宏無罪。
判決書指出,阿宏每天都會接送妻子上下班,並以代買監控設備爲由,在幼兒園任意進出,還會用提供零食及說故事等手法取得幼兒信任,幼兒們也都稱他爲「阿伯」。
然而,阿宏卻在2016年8月間對一名3歲女童伸出狼爪,趁着妻子及助理教保員不在教室之際,用手上下撫摸女童下體,導致她下體紅腫。直到女童返家如廁時,痛得大哭,在其母親詢問之下,女童說出,「被阿伯摸」,母親才知道女兒遭到猥褻,嚇得趕緊報警。
阿宏到庭後,矢口否認犯行,但一審法官仍將他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個月。阿宏事後不服提出上訴,堅決否認有對女童猥褻,還強調,他進到教室後,「都是一羣小朋友圍在旁邊」。
二審法官審理時也發現,女童的證詞反反覆覆,對於發生的次數、姿勢、地點、有無其他人在場及用手或用棍子等,前後回答的都不太一樣,且還曾指出有3個人摸她下體,又說摸她的「阿伯」長得「很胖很胖」,但與阿宏外型並不相符。
此外,女童還曾證稱,「當天是爸爸、媽媽要我到庭指證阿伯摸屁股,在家裡就有說了」,法官因此認定女童的證詞已遭到污染,難以採信。不過,女童有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的驗傷診斷書,但紅腫原因是否因之前尿尿會痛的病菌感染所造成也並無可能。
法官審理後認爲,檢察官所起訴阿宏對女童猥褻的事實,並未達到使法官確信是真實的程度,且仍有合理的還疑之處存在,而一審法官也沒有查出上訴疑點,仍依法將阿宏判刑,「自有未洽」,因此撤銷阿宏有罪的判決,改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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