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藝人被變態男20分鐘強暴3次! 拖到路邊強迫口交
新加坡近日審理一起駭人聽聞的性侵案件,2013年2月某天凌晨一名30歲男子林俊明(音譯)在街上埋伏,隨機襲擊來自大陸的表演女藝人,他用手指侵犯對方,並壓在女子身上強迫進行口交,在短短200公尺的大街上公然侵犯,20分鐘內在3個不同地點強暴女子3次,讓女子遭受極大創傷。
▲變態男子當街強暴女子。(圖/翻攝自新加坡聯合晚報、示意圖/圖中人物非當事人,記者黃克翔攝)
據新加坡《聯合晚報》報導,林俊明是無業遊民,事發當晚尾隨一名來自大陸的27歲表演女藝人,先是在當地馬丁路的Watermark公寓前強暴女子,之後又在不遠處二度強行性交,最後在第3處地點3度性侵女子,當時的女性目擊者供稱目睹他騎在女子身上,聽到女子一直在哭,驚覺事態嚴重才急忙報警。
可怕的是,這3個地點僅有200公尺,林俊明在20分鐘內就強暴女子3次,被指控用手指侵犯下體、強迫口交、強行親吻胸部等罪名,他在審理時矢口否認,更聲稱「時間太久,忘了當晚做了什麼。」但事後警方在草叢中撿到沾有嫌犯DNA的女子內褲,內褲上還有20多公分的撕裂痕跡,加上受害女子身上的血跡與他的吻合,因此判定有罪,除了可能面對牢獄之災,也有可能將受到鞭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