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遭騷擾 高雄男出拳打爆雞排店老闆喪失嗅覺

高雄侯姓男子不滿蘇姓雞排店老闆常常騷擾他女友,4年將蘇男打到重傷,蘇喪失嗅覺,嚴重影響他的餐飲職業,法院審理後,一、二審認定侯構成重傷害,判刑3年6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仍判3年半。可上訴。

侯男不滿蘇姓鄰居長期騷擾他的女友,2020年3月29日晚間7時許侯遇到蘇男,侯爲了女友與蘇男起口角,隨即抓起蘇的衣領推到牆上,並握拳朝蘇的臉部揮擊。

蘇男遭毆後當場鼻孔血流如注,自行就醫後,發現嗅覺盡失,即便吃藥、求診,仍聞不到美食香味,嚴重影響未來雞排店工作。

高雄地院審理時,侯辯稱出拳不重,不可能讓蘇男喪失味覺。但法官認爲,侯當時用拳頭揮擊蘇男正臉,客觀上仍可預見恐造成蘇男造成重傷,不採信他說法。

高雄地院法官依據蘇男就醫紀錄等,認定他確實嗅覺受到影響,依重傷害罪判侯男3年6月徒刑,檢方認爲量刑過輕上訴,被高雄高分院法官駁回。

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後又撤銷,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爲侯出拳痛毆蘇男臉部,已構成重傷害,仍維持3年半徒刑。可上訴。

侯姓男子質疑蘇姓鄰居騷擾他女友,出拳把對方打到喪失嗅覺,被判刑3年半。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