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抽脂豐胸當診所「活招牌」麻醉竟喪命 2合夥人獲輕判

陸姓女子到尚未開幕的醫美診所應徵,被慫恿抽脂豐胸當「活招牌」,遭無醫師資格的職員池國樑施打過量麻醉藥而癲癇送命,最高法院改判池2年9月、負責人林玉清2年5月徒刑。診所合夥人周建國、鄭惠升因讓池執行醫療行爲,臺灣高等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分別併科60、50萬元。

周建國、鄭惠升與林玉清都經醫師考試及格而領有證書,3人與池國樑(原名池嶽龍)於2013年5月14日合夥,林玉清爲負責人,成立「微笑國際診所」。

2013年5、6月間,周等人讓沒有取得醫師資格的池國樑執行麻醉業務,4人聯手爲陸姓女子施行身體麻醉抽脂再以自體脂肪豐胸手術,同年6月23日傍晚5時40分許起,在手術室內由周建國等4人陸續操作微管抽脂,於準備回填脂肪豐胸階段,由池國樑、林玉清、周建國等人在陸女左胸、右胸施打局部麻醉針(lidocaine),卻沒注意劑量,陸女晚間9點多出現眨眼、抽筋、全身躁動吼叫抽搐等癲癇症狀,因處置失當,經送往國泰綜合醫院急救,到院時已無呼吸及心跳。

陸女事後再轉往臺北榮總,仍於同年7月25日上午10點多死亡。

周建國、鄭惠升否認犯行,但高院依林玉清等人的證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函文及解剖報告書、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鑑定書等相關書證,認定2人共同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及過失致死等犯行事證明確,應從較重的醫師法第28條論罪。

原本臺北地院判周2年、鄭1年10月徒刑,但高院考量周已與告訴人以300萬達成調解且給付完畢,鄭雖沒和解,但爲告訴人提存100萬元,高院因此撤銷改判。

高院認爲周建國、鄭惠升明知池國樑沒有醫師資格,卻與他共同替陸女手術,破壞政府對於專業資格頒授與認定,加上應注意手術須在齊備生命監測儀器及急救設備的環境中施行,施行手術過程中應注意局部麻醉藥物劑量,兩人卻疏忽,且當陸女抽搐、癲癇又給予適當的緊急處置,讓她喪失寶貴性命,因此依法判量刑。

陸姓女子到尚未開幕的醫美診所應徵,被慫恿抽脂豐胸當「活招牌」,遭無醫師資格的職員池國樑施打過量麻醉藥而癲癇送命。診所合夥人周建國、鄭惠升因讓池執行醫療行爲,臺灣高等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分別併科60、50萬元。示意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