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砸大林蒲遷村說明中心 自救會長黃琨育遭判刑

遷村自救會長黃琨育去年4月怒砸遷村服務中心,高雄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其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參加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黃琨育質疑「建物複查」申請文件第4點隱藏「強迫遷村」選項。(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遷村自救會長黃琨育去年4月怒砸遷村服務中心,高雄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其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參加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大林蒲遷村案」一路走來沸沸揚揚,遷村自救會長黃琨育去年4月質疑「建物複查」申請文件隱藏「強迫遷村」選項,竟到遷村服務中心討公道,還怒砸桌椅、電腦和大模型泄憤。高雄地院考量黃男已認罪悔悟、賠償都發局3萬4千元,依妨害公務罪判其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參加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市府原要求黃男向都發局登報道歉,法官認爲有違憲法言論自由,不予同意。

2021年4月22日黃男找吳姓里民前往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手持《大林蒲遷村案私有建物複查申請書》要求說明第4點「預計於遷村計劃書奉行政院覈定後或奉政策指示辦理後續收執相關產權資料作業」是不是逼居民同意遷村。

服務中心人員見黃男大聲咆哮,疑似不予理睬,讓黃男當場情緒失控,直接走向櫃檯一把推倒辦公室電腦主機、辦公桌椅,還動手掀掉「沿海六裡遷村模型」,還把李姓女服務員桌上申請表2份共8張直接交給吳男隱匿帶走。黃男當時還揚言,申請書不修正,就不排除發動反迫遷予以抵制。

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依現行犯將黃男及吳男帶回,服務中心人員也把手機錄下的施暴畫面交給警方佐證。都發局當時澄清,該申請書是提供大林蒲民衆申請「複查」使用,第4點是回覆民衆疑問,絕非強迫遷村。

黃男面對偵訊及庭訊時均坦承犯行,法官認爲,黃男對申請書內容有疑慮,不理性詢問,還對公務員施暴、搶走相關文書,顯然情緒控制不佳,欠缺法治觀念。考量黃男事後已坦承認罪,有所悔悟,且與都發局達成調解並賠償3萬4千元,判其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另考量黃男法治觀念不足,爲確保他能記取教訓,避免再犯,命其參加2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