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洗澡驚見窗戶有支IPhone7 惡男瞎掰這句法官不信慘了

一位女性因參加路跑而借住男同事家,卻慘遭偷拍。(意圖,非本新聞事件/Shutterstock,達志影像提供)

一位陳姓男子與一位女子小妤化名)爲同事,小妤因參加路跑,借住陳男家中未料陳男爲逞私人慾望,竟趁着小妤沐浴時自窗戶偷偷錄下畫面,遭小妤識破提告後,竟當庭辯稱其拍攝的主角是小妤,否認是拍攝其洗澡的過程,神邏輯一出法官不採信,依法判處7月。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小妤爲同事,小妤在2019年11月間因參加路跑活動而借住陳男家中,但陳男卻趁着小妤晚上去洗澡時,偷偷在浴室的窗戶外持IPhone7,接續以錄影及照相的方式竊錄小妤在浴室的非公開活動。

小妤隨即發現陳男在外頭偷拍,立刻上前質問,並當場刪去遭偷拍的影片照片,事後便赴警提告。對此,陳男當庭承認有竊錄小妤,卻澄清自己錄影及拍照的客體是小妤,而非「活動」。當庭玩起文字遊戲,僅承認拍攝小妤,否認拍下小妤洗澡過程。

花蓮地院審理後,法官不採信陳男說詞,認爲他在推卸責任,僅爲一己之私,無故以照相及錄影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已嚴重侵害小妤的隱私,更破壞同事間的信任情誼,對小妤的心理造成嚴重傷害。且陳男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未與小妤達成和解,考量以上,依妨害秘密罪判處7月,並沒收IPhon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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