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祭罰10%營業額 科技巨頭剉咧等
美國司法部21日對蘋果公司發起反壟斷訴訟,指控這家科技巨頭涉嫌存在壟斷行爲,對消費者、開發者和競爭對手企業利益造成損害。(新華社)
據美媒21日報導,歐盟執委會將於數日內宣佈,蘋果、Meta和Alphabet旗下的Google等科技業巨頭即將接受全面審查、是否有遵守最新生效的《數位市場法》(DMA),不符規定者可能面臨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美國司法部同日也以壟斷市場、哄擡價格爲由對蘋果公司興訟。
歐盟《數位市場法》於3月初正式上路後,儘管蘋果已採取多項措施應對,仍遭外界批評不夠積極開放其封閉生態系。蘋果18日在聽證會中反駁,公司遵守這項意義重大的法案,已依照數位市場法要求重新設計自家系統。
Meta、亞馬遜、Alphabet、字節跳動與微軟於19至26日陸續參與個別聽證會,美媒引述消息人士說法稱,Meta允許使用者每月繳納一定費用,以使用無廣告版本社羣平臺,這項新訂閱方案未來也可能列入歐盟新法審查範圍。
《數位市場法》旨在防堵大型企業濫用市場力量,並允許新設企業進入市場以確保數位市場公平競爭。經調查確認後,歐盟有權對違規企業開出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累犯則可能高達20%。
主管市場競爭的歐盟執行委員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表示期待《數位市場法》加快調查速度,爭取在6個月內產出成果,而歐盟傳統反壟斷調查往往需要數年時間。
蘋果已於13日針對新法作出巨大讓步,開放應用程式開發商直接向歐盟使用者發佈應用程式,而不需強制經由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由於蘋果向開發商收取高達30%費用,來自應用程式商店的穩定收入將因此銳減。
《數位市場法》要求上述6間公司開放使用者刪除預先安裝的應用程式、將數據用於個人化廣告前先取得用戶同意,並允許競爭對手在上述公司的平臺提供更優惠的產品或服務。
同一時間,美國司法部也於21日向蘋果提起訴訟,蘋果遭指控壟斷智慧型手機市場、哄擡價格,同時打擊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司法部主張,蘋果手機要價不斐,公司獲利已高於其他同業,加上蘋果額外向應用程式開發商、信用卡公司等合作對象收費,導致消費者最終必須付出更高價格。
蘋果21日股價重挫4.09%至171.37美元,市值一夕蒸發近1130億美元(約新臺幣3.6兆);Alphabet同日股價也下跌0.63%至148.74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