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歌手被評「腳演技」!拍韓劇不爽導演竟可要求換人
文/鐘樂偉
韓劇界中一直存在一個名詞,稱爲「腳演技」(발연기),要是被評爲「腳演技」,演員一般都會感到不是味兒,甚至羞恥,因爲其意思即是指演員的演技差勁。在前陣子熱門劇《LIVE》裡的女演員裴宗玉,於80年代中期加入韓國電視圈拍攝電視劇,曾經在一個綜藝節目中剖白當年作爲新人拍攝時所面對的挑戰。
▲裴宗玉最新的作品是韓劇《LIVE》。(圖/翻攝自tvN臉書)
她表示當年的韓劇電視圈,對演員演技的要求極其嚴格,初出道時因爲沒有足夠能力與經驗,作爲初生之犢經常被前輩批評,但爲了在電視圈中生存,演員們也要努力學習,不斷接受訓練,否則的話便會被別人淘汰。30多年過去了,當年經常自愧能力不足的年輕演員,今天大部份都成了韓劇界的中流砥柱,被觀衆視爲真正的「演技派」。
然而,今天韓劇製作的環境與昔日大爲不同了,隨着韓流帶動,電視劇產業不斷地擴大,市場的擴展規模也延伸至海外。說到吸引海外韓流觀衆,人氣偶像歌手的影響力當然無人匹敵,不管是附有他們頭像的商品,或是代言的產品,都讓廣告商從中獲取豐厚的市場利潤。
▲韓劇市場充斥腳演技偶像,影帝影帝崔岷植曾迴應:有人真正教過他們演戲嗎?(圖/視覺中國CFP)
從事韓劇製作的電視臺與外部製作公司,當然看準了這股難以抗拒的金錢誘惑,經常重金邀請那些當紅偶像歌手參加劇集演出,正因爲以他們作爲賣點,劇集在海外的「含金量」便大大增加,廣告與版權費便能爲製作公司帶來數之不盡的收益。
隨着韓劇越來越側重海外市場帶來的商業利潤,「偶像歌手」得天獨厚的吸金地位便越見重要,甚至曾經傳出,他們的所屬經紀公司反過來,可向導演與劇作家提出意見,還曾發生過偶像歌手不滿導演,而要求換人的情況。
另外,由於今天韓流市場競爭激烈,出現了「不工作就被淘汰」的競爭氣氛,若沒在歌壇活動,爲了鞏固偶像的影響力與市場地位,不少經紀公司覬覦豐厚的片酬收入(平均一集可收取約2000萬韓圜,甚至可高達1億,相當於60~300萬臺幣),經常安排旗下的偶像歌手,參與劇集拍攝。
▲「腳演技」在韓國並不是指用腳演戲,而是批評喔。(圖/翻攝自tvN)
當然,具人氣的韓流歌手能夠爲置入廣告與電視劇海外版權的收益,帶來極具份量的支持,同時收視率也因爲有既定粉絲羣而有一定保證。但據不少製作人所說,有些劇集因爲市場考慮,挑選了沒有足夠訓練的新人歌手參與演出,爲了遷就市場利益,好讓他們盡力發揮,結果便嘗試修改劇本,使演出進度不會出現太大差池,但調整後的劇情,是否影響原有的劇集質素,都是叫觀衆憂慮的地方。
▲Girl's Day惠利曾在連續劇終映後寫信道歉。(圖/翻攝自惠利IG、官咖)
也有不少經紀公司已慢慢調整練習生的訓練制度,根據各自新人的取向和才能,除了決定他們主要擅長的演出領域,另外也要求他們儘量積累一定的演戲能力,能夠在唱歌以外也同時可以兼顧影視演出。只是偶像歌手也因工作過份繁重,根本難以同時把歌手與演員的工作同時做好,結果導致因時間所限,沒有空間消化劇本的要求,而影響最終的演出效果,才被觀衆批評爲「腳演技」。但如果從他們的難處角度考慮,其實這都是他們的非戰之罪。
再加上韓劇市場一年加起來的製作量,竟可高達接近200部,不同時段製作的韓劇,因爲要照顧不同年齡羣衆的興趣需要,各有它們的特色,但一季接一季的劇集吞吐量,不少製作團隊,在邊拍邊播的韓劇市場大原則下,每一集也往往逼不得已得趕在播出前夕完成。
因而我們經常發現韓劇裡因製作時間太急,而發生的播出事故越來越頻繁,去年tvN劇集《和遊記》(又譯花遊記),因製作時間不足,不但播出時,竟然錯播了未經特效的版本,更發生了製作片場內的工作人員,因趕着拍攝而從高空墜落並造成下半身麻痹的意外。
結論是「腳演技」的問題並不是出於「偶像歌手」,而是電視劇製作團隊與經紀公司,他們沒有周密考慮與審視那些偶像,從他們的年齡與人生經歷是否適合演出有關角色。而且經紀公司也有責任給予偶像充足時間,細心理解閱讀劇本,並且接受更多的演技訓練,這纔是解決問題的核心辦法。同樣,有了更豐富的時間準備,劇集製作時也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誤了。
▼韓劇《真愛On Air》背景搞笑的木工「腳演技」。(影片來源:Facebook 鐘樂偉)
本文由鐘樂偉【韓劇搞笑的「腳演技」,反思偶像歌手在劇集製作上的市場考慮】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