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影片說蔡英文做票「裁定不罰」 影射中選會「換票」又被移送
▲男子拍影片提及蔡英文做票遭送辦,簡易庭裁定不罰,但因影射中選會換票遭法辦。(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刑事局接獲民衆檢舉,有網友在YouTube網站平臺散佈「蔡英文做票,必須下臺」的影片,強調蔡英文做票4百萬張的真相,最後遭刑事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於4月簡易庭裁定不罰,但影片影射中選會涉嫌作票,又被依侮辱公署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有網友在總統大選完後,製作《蔡英文做票,必須下臺》影片,內容提及,蔡英文做票400萬張以上的真相之不實訊息,甚至還在影片下方說,「民進黨慣用詐騙語做票來勝選!2020,臨時更換投票箱爲紙箱,於紙箱中動手腳,大舉做票400萬張以上」。
警方在獲悉後傳訊李姓男子到案,最後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於109年4月15日移送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但在5月裁定不罰。
警方得知簡易庭裁定不罰後,又根據影像內容發現,影片中影射中央選舉委員會於辦理選務工作時涉嫌「換票、偷票」,顯有涉及侮辱公署罪,刑事局依據刑法第140條公然侮辱公署部分移送臺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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