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理由曝!新黨青年軍涉違國安法全無罪 王炳忠爽喊:不意外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及陸生周泓旭等5人,經檢方認定替中共在臺發展組織,依違反《國安法》起訴後,歷經近3年審理,北院於28日判所有被告無罪,王炳忠於聽判後受訪,更得意表示「不意外」,而法官判決的理由中,除認定證據不足外,更直言《國安法》有違憲疑慮。
▲新黨青年軍國安法案於28日在北院宣判,王炳忠及律師團聽到無罪結果時,當庭歡呼感謝法官。(圖/記者羅志華攝)
王炳忠等人設立「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協會」、「臺大中華復興社」等社羣,又組成「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星火秘密小組」等團體,被檢方認爲是在臺替中共發展組織,一干人等執行的「星火T計劃」,也被懷疑在滲透、吸收軍人。
法院調查證據後,認爲「新中華兒女學會」是新黨榮譽主席鬱慕明所創,「燎原新聞網」則是王炳忠等人爲宣揚新黨理念所設,「臺大中華復興社」則是臺大校園裡討論政治、社會議題的社團,參與上述各項組織活動的人,都沒有招募、吸收通敵內應勢力的具體行爲,難以認定是替中共發展的組織。
▲王炳忠表達了對判決結果的「意外」與「不意外」,並感謝合議庭勇於做出公正判決。(圖/記者羅志華攝)
而檢察官提出的組織名單中,也幾乎都是王炳忠等人,一路以來籌劃政治活動時所編列的名冊,並無查出其中有誰被吸收進中共組織,而部分團體、小組以「星火」、「燎原」等詞命名,則是新黨青年軍慣用的詞句,且王炳忠等人在認識周泓旭前,早有定期舉辦聚會的習慣,他們拍片的內容也較爲隨意,看不出是爲特定目的所攝,不足證明他們有替中共辦事。
至於「星火T計劃」所列的軍人名冊,有部分是侯漢廷、林明正認識多年,或政治理念相同而有所往來,其餘則未與2人接觸,其中的互動,也沒有招募、吸收等行爲。
▲同爲被告的新黨青年軍林明正,談到妻子於審理近3年間的支持,一度哽咽。(圖/記者羅志華攝)
而王炳忠雖有人民幣收入,但他本來就有在大陸上節目、出書,父親王進步經營寺廟也有信徒捐贈,無明顯證據可證他接受陸資,而他雖然有傳檔案給趙姓大陸人士、也向對方請款生活費,但也沒證據顯示他與中共當局聯繫。
法官認爲,《國安法》限制人民參與組織、舉行活動、發表言論的自由,且無論國家是安定或危難,都以高強度刑罰做爲限制,顯然過度侵害人民憲法權利、有違憲疑慮,應在行爲人對國家有具體危險時,纔可以處罰,而本案被告雖主張統一,但並無對國家造成明顯且立即危險的明確證據,判決無罪。
王炳忠於聽判後,受訪表示對無罪的結果不意外,但對法官在面對檢方壓力下,仍願意判決無罪感到些許意外,除肯定合議庭堅持公義、司法精神的勇氣外,律師團也呼籲檢方別再上訴,但北檢已計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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