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女網友到夜店慘當「壁花」 惡男怒在計程車上性侵她
臺北地檢署
陳姓男子去年受女網友邀約陪同到夜店,卻看着女網友與其他男生熱舞,玩得很嗨,自己生悶氣轉身離開,女網友追出去找陳,並與陳男同搭小黃,但慘遭陳性侵,女網友憤而提告。臺北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陳男。
檢警調查,陳男和被害女子因上網認識,去年9月,被害人與姊妹淘約好去北市信義區AI夜店玩,因擔心全是女生怕有危險,找陳男相伴當護花使者,陳興沖沖跟着對方到夜店,被害人將2人包。
結果陳男在夜店內被當成「壁花」,看見被害人跑去跟別的男生跳舞,心理不是滋味地決定離開,女網友發現後,想到置物櫃鑰匙在陳男身上,因此跟着去拿包包,與陳男走出店外,2人同搭計程車,計程車在附近轉了一下,回到AI夜店外路邊。
被害人控稱,陳男請司機下車給2人獨處機會,不顧外面有其他排班小黃司機,在後座對她性侵,她試圖反抗,事後她曾傳訊指責陳男,陳男致歉,但因害怕不敢聲張,1個月後才提告。
陳男辯稱,2人兩情相悅,是合意發生性關係,他因在車內太緊張,尚未插入就射精,但檢方依據2人對話內容,認定陳男違反被害人意願性侵得逞,不採信陳男說法,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