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棒球隊」10天2次 20惡煞圍砸賓士 一秒砸成廢鐵

馬公分局副分局長吳仁瑞說明偵辦近日惡煞逞兇辦案進度。(圖/翻攝畫面)

全臺近日頻傳「棒球隊」事件,就連澎湖也都傳出有20人拿着球棒,在鬧區將路上1輛賓士轎車當場打爛的案件。馬公警方在接獲報案後,立刻組成專案小組追查,目前已經通知2名涉案人到案,並分別依妨害秩序罪、《社維法》送辦。

據瞭解,馬公市11月10日有20多名青少年在東文裡文山路鬧事,一行人拿着球棒狠砸賓士,隨後立即逃逸。警方接獲報案後到場調查,發現賓士車的車窗、擋風玻璃及車燈嚴重毀損,現場還留有一根斷裂的木棒,於是趕緊成立專案小組追查。

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後,掌握了主嫌與相關人員的身分,並通知2名涉案人到案說明。其中許姓主嫌坦承,他是因爲與受害人有債務糾紛,這纔會在10日撂人砸車,隨後也被依刑法妨害秩序罪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

另外,20日下午一名黃姓女子駕車自西嶼開往馬公,行經馬公東衛路段時,疑因與另名男子發生行車糾紛,男子一路尾隨至馬公陽明路,見黃女等人下車時,持球棒揮舞隨即離去,黃女報案後,警方依黃女提供的涉案車號,通知男子到案,黃女事後雖不願追究,警方仍依社維法裁處。

澎湖警方呼籲,刑法妨害秩序罪明定3人以上爲聚衆,而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施強暴脅迫、鬥毆者,刑責可加重至1/2,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大幅提高罰金,且在場助勢者亦有刑責,警方打擊犯罪,保護社會安全的決心不容挑戰,提醒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