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議長劉陳昭玲認罪 羈押3月餘後千萬交保

合議庭甫裁定宣佈,議長夫婿(左一)即在律師陪同下,將備好的一千萬元交保金繳交,馬上辦理交保手續。(許逸民攝)

涉貪遭羈押3月餘的澎湖縣議會議長劉陳昭玲和其機要秘書陳淑美,繼昨天檢方起訴後,今天澎湖地方法院分別先後開庭審理下,在劉陳昭玲及陳淑美均已認罪,並對起訴書內容坦承不諱下,即使檢方對檢、廉或法院中有內鬼泄密疑慮下,合議庭認爲已無羈押必要,裁定議長劉陳昭玲1千萬元交保,機要陳淑美50萬元交保。

而開庭審理過程中,一旁旁聽除記者外,僅議員許國政的助理許彥玲出席前往旁聽關心。但下午4時30分許,裁定甫宣佈,議長的夫婿即已備好一千萬元交保金,馬上辦理交保手續。

已羈押3月餘的劉陳議長,今日出庭時頭髮大部分都已斑白,體重掉了8公斤,明顯憔悴許多,與其往日叱吒政壇形象不可同日而語。對檢方起訴書指涉利用職權,向澎湖縣政府車船處施壓預算、並介入國小校護、消防局、衛生局關說人事等5案6罪,收受「回饋金」176萬元,全都坦承不諱。居間處理的機要秘書陳淑美也是坦承不諱,兩人都當庭認罪。

不過,出庭論告的主任檢察官蘇恆毅也強調,在檢廉今年3月發動第一波搜索及約談行動前,就有內鬼在2月將偵查內容完全精確泄密給劉陳昭玲,讓劉陳可逐一展開退還賄款行動,包括原價買回當時賣給車船處處長賴淨明的名牌二手包。而且在人手不足下,連未列入的第一波約談的徐姓校護,劉陳議長都搶先去退款100萬元。其中只2名消防小隊長2017年升遷時,因年代久遠印象中只合計行賄了15萬元,但劉陳卻退還30多萬元。

因此檢察官請法院考量議會迄今未通過劉陳昭玲辭任議長案,且在無法確知泄密者真實身份,也意味劉陳和司法機關中內鬼的泄密管道仍然存在下,被泄漏審判進度的風險。並以劉陳去年底光農會帳戶就有2千萬元現金下,建議若要交保保釋金可諭知爲1600萬元。

不過,在劉陳說明3子女都在國內,並無親友住在國外等下,合議庭最後裁定劉陳昭玲交保1千萬元,機要陳淑美交保50萬元,2人皆限制住居,也必須必須向管區光明派出所簽到,且即起8個月內不得出境、出海及不得接觸或干擾相關人等。其中劉陳昭玲需每晚6至8時間向光明派出所報到,陳淑美則是每週一、三、五上午7時至9時之間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