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處決黃麟凱「非法」 國際特赦組織:臺灣人權巨大倒退
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殺死女友、女友母親,事後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法務部16日籤準執行,晚間執行槍決後,大體運出臺北看守所;有民衆在現場舉起「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支持廢死就是縱容殺人」等標語表達訴求。(郭吉銓攝)
2013年勒死女友母親並性侵殺害女友的死刑犯黃麟凱,於今(16)日晚間22時02分在臺北監獄刑場槍決伏法。對此,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臺灣執行了自2020年4月以來的首次死刑,「這對臺灣的人權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倒退」。
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這次的死刑執行是令人震驚且殘酷的發展,「臺灣的法務部長大筆一揮,毀了多年來爲了廢除死刑得來不易的進展。這對臺灣的人權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倒退」。
邱伊翎指出,黃麟凱的處決違反了憲法以及國際法關於死刑使用的規範,而黃麟凱的律師所提出的請求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的救濟程序尚在進行中,「這使得對黃麟凱的處決變得非法且恣意,侵犯了生命權」。
邱伊翎也說,令人震驚的是,死刑是在幾個小時前才通知要執行的,沒有讓家屬有任何探視的可能。死刑是殘酷且無法逆轉的懲罰,臺灣執行死刑的方式完全無視那些會受影響者的權利。
邱伊翎表示,我們敦促臺灣政府立即停止任何進一步執行死刑的計劃。相反地,臺灣政府必須立即改變方向,正式暫停執行死刑,作爲廢除死刑的關鍵第一步。
黃麟凱於2013年潛入王姓女友住家,殺害女友母親、性侵殺害女友,歷審均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7月3日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2024年,黃麟凱等37名死刑犯向憲法法庭提出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嚴格限縮判死條件,引發各界議論。黃麟凱在今晚槍決,成爲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名執行死刑的死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