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槍決死囚黃麟凱 法務部長:實現社會正義無特殊考量

昨批准槍決死囚黃麟凱,法務部長鄭銘謙:實現社會正義無特殊考量。(陳志賢攝)

法務部16日執行死囚黃麟凱死刑,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17日)表示,黃所犯爲「最嚴重犯行」,手段兇殘,惡性嚴重至極,法務部是依法執行,符合憲法法庭113憲判8意旨,法務部執行死刑是實現社會正義,沒有特殊考量。

鄭銘謙表示,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合憲,黃麟凱所犯爲「最嚴重犯行」,其手段兇殘、惡性嚴重至極,執行黃死刑符合憲法法庭要求的嚴格審判程序,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實現社會正義。

鄭銘謙說,執行死刑沒有特殊考量,是依據最高檢的嚴格審覈,法務部尊重最高檢的審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