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媽媽參加隔宿!13歲少女見女網友慘失身 惡狼下場曝光
臺南一名13歲少女與女網友相約見面,卻被女網友的男姓友人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市一名13歲少女去年與16歲女網友相見歡,當時女網友的黃姓男友人也一起赴約,黃男見少女年紀輕,竟動色念,當着女友人的面前性侵少女。臺南地院審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黃男7年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13歲少女A與16歲少女B爲網友關係,黃男則爲B女的朋友,去年10月間A女爲了與B女見面,向母親謊稱要參加隔宿露營,A女則在B女邀請之下與黃南一同出遊,期間黃男也得知A女年僅13歲。
後來3人返回黃男的住處,未料,黃男見A、B均躺在牀上,竟強行壓住A女,以下體磨蹭女方的下體,不顧A女持續呼喊「不要」,黃男當着B女的面性侵A女得逞。
期間B女以手機向另名廖姓網友求救,經廖男報警後,警方到場瞭解時,A女深怕東窗事發會被嬤嬤責罵,B女見狀則佯稱自己遭猥褻,直到社工詢問後,A女才突破心防坦承受害,全案經由檢方偵結起訴。
黃男接受偵訊時,否認強制性交A女,稱自己與B女交往過,當時3人睡在同張牀上,是A女先跟他說想要,且若他真的涉嫌強制性交,那A女的驗傷單理應會出現反抗而生的傷痕,B女若爲A女友人,也應該會對A女伸出援手等,強調自己與A女兩情相悅。
臺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認定黃男的確不顧A女意願,憑藉體型與力氣優勢對A女強制性交得逞,已造成A女心理創傷,損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實在不該,酌情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黃男有期徒刑7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