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加給能否吸引教師投入?網搖頭:交通不便、在特偏校不能領獎金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上路六年來,偏鄉教師流動率高、誘因不足、行政負擔大等問題仍未解,照片爲示意圖,人物非本文當事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根據《公立學校教師獎金髮給辦法》,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久任獎金爲服務滿8年,一次給付7萬元,滿11年一次給付11萬元。對此,有一名網友近日在論壇Dcard困惑道,此項政策能吸引年輕教師至偏遠地區教書嗎?留言區有人指出,自己位於特殊偏遠地區的學校領不到獎金,也有網友認爲偏鄉的生活不便性纔是問題。

有過來人呼籲,政府對於某些特殊偏遠地區學校無獎金的問題,應有所改善,「敝校特偏(特殊偏遠),無偏鄉加給(因爲有一個如果跌下去大概5分鐘會到的公車站牌)」、「特偏無加給+1,改一下補助吧」、「我覺得誘因不大,之前待過特偏,沒有特偏加,因爲附近有公車站牌一小時一班,常常也不按照時刻表到站」。

根據《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偏遠地區的交通因素評估指標如下:

但是也有其他評估指標,如:文化因素、生活機能因素、數位環境因素、社會經濟條件因素。

有網友認爲偏鄉的生活機能也是推力之一,「偏鄉其實不是錢的問題,交通、醫療、銀行、採買都跟不上,有錢沒地方花,個人認爲還有下班私人空間的問題,因爲人少大家互相認識,下班去哪裡都會有認識的,週末想小酌買酒都要擔心被小孩或家長認出來」、「一個月的東臺加給只夠搭一趟公車來回去市區買東西,年底學校沒錢去出差,都要自己吸收差旅費,還有半年才能返鄉一趟,因爲要請補休,纔不至於到家是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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