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淨耀關心僧侶的教育與長照
品觀點|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淨耀關心僧侶的教育與長照 (圖/品觀點提供)
在帝制時代,中國佛教曾多次遭到政治迫害,發生「教難」;推翻帝制、建立民國,中國佛教依舊遭到政治的干擾,甚至是迫害。
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淨耀11月5日演講「中國佛教的使命與未來」。(宋秉忠攝)
中國佛教會理事長淨耀5日受邀在「當代儒佛與人文關懷大師系列講座」上,演講「中國佛教的使命與未來」;他提到,中國千年的王權思想根深蒂固,民國建立後,政府宗教事務主管換了人、改了職稱,但對於管理佛教的觀念依舊是「王權」。
西方基督教因爲有治外法權的保護,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敢去動教堂財產及傳教士,但是佛教的處境就截然不同;淨耀指出,各地政府、軍閥強佔寺廟,變成政府辦公室、倉庫、學校,僧人被迫還俗,甚至被強押當兵,全國到處可見。
星雲法師在「民國佛教史」中提到,1911年,天童寺敬安法師等人創設「中華佛教總會」,初步提出保護寺產、振興佛教的口號;太虛大師則提出佛教教產、教制、教理的三大革命,發表《整理僧伽制度論》,設立武昌、閩南佛學院及漢藏教理院,創辦《海潮音》、《人海燈》、《佛化報》、《佛化新青年》等雜誌,乃佛教革新運動最着力者。
國民政府遷臺後,治政對佛教的干擾並未中止,就連被譽爲被譽爲「玄奘以來第一人」的印順法師(慈濟證嚴法師的依止師),也因爲所着《佛法概論》被誣指爲「隱含共匪宣傳毒素」,而被迫寫自白書承認錯誤。
除了王權思想對佛教的干擾外,淨耀也在演講中提到,中國宗法家族製造成中國佛教的「家庭化」、「傳子不傳賢」,特別是在關鍵的廟產繼承上。
淨耀指出,過去宗教團體所購置或受贈的不動產,因無法登記在宗教團體名下,被迫自然人名義登記,結果就出現住持親屬是寺廟所有人,在住持過世後,侵佔廟產、驅趕僧侶之事。
就算寺廟所有人是僧人,也會因爲「懷璧其罪」,遭到社會上有心人的算計,以致名聲被毀,廟產淪入私人權貴之手。
因此,在淨耀等人的長期奔走呼籲下,得到內政部長徐國勇的支持,而於今年5月20日由立院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在條例施行後2年內,宗教團體可提出申請,藉由囑託不動產更名或限制登記之行政作爲,保全財產不會淪爲私有。
不過,宗教團體若爲寺廟籌備處、不動產尚未繳納移轉稅賦或爲耕地的情形時,則只能在《條例》施行的10年期間內,暫時凍結登記名義人處分該不動產。並未完全滿足宗教界的期待。
全國宗教聯合發展基金會今年1月9日的第5屆第6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曾建議政府,將10年的登記期限放寬到20至30年,以便宗教團體能從容處理複雜的不動產變更登記。
這也是爲何淨耀在演講時形容,《條例》只解決佛教廟產變更登記「一半的問題」。
淨耀曾在2019年5月22日率團訪問梵蒂岡,並與教宗會面;這次會面給他最大的啓發就是,天主教對教士、神父的職前教育遠非臺灣佛教界可及。
淨耀發現,有人佛經沒讀幾本、佛教基本教義也不懂,就剃頭出家成爲「法師」,甚至因爲根本不懂「法師」在佛教中的崇高地位(精通佛法,能爲俗衆解說佛法者),而自封「大和尚」、「大法師」,破壞佛教在社會大衆心目中的形象。
不過,僧侶也是人,也有「色身」,會老病死,如果他們也要擔心生活,又如何能夠提升佛教的信仰品質;因此,淨耀近來多次與其他佛教長老會談,如何來落實僧侶的長照需求,希望將來能更進一步推廣到在家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