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玫瑰”故事 學法律知識 解讀《玫瑰的故事》中的法律問題

記者|王蓉

責編|李旭

通訊員|楊凱

正文共2216個字,預計閱讀需7分鐘▼

近期,根據亦舒同名長篇小說改編的電視劇《玫瑰的故事》引發關注和討論。劇集着眼於當下衆多社會現象和熱門議題,刻畫都市情感生活羣像,演繹當代女性勇敢綻放的精彩時刻。電視劇劇情引人入勝,其中不乏涉及一些法律問題的情節。本社記者圍繞劇集中發生的四個場景爲切入點,就《玫瑰的故事》中涉及的法律知識採訪了北京平谷區人民法院法官,幫助讀者在看劇之餘瞭解法律知識,厚植法治沃土,護航美好生活。

結婚前一方爲另一方房屋裝修所付的錢,能否要求返還?

在《玫瑰的故事》中,周士輝因爲移情玫瑰而悔婚,與相戀7年的女友關芝芝分手。關芝芝搬家時,周士輝主動提出把關芝芝在房屋上的裝修款還給她。

在日常生活中,女方出資爲男方名下的房屋裝修,分手後能要求返還裝修費嗎?

法官認爲,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互相贈與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等系維繫感情的必要支出,系一般性贈與,即使是戀愛關係結束,也應當歸受贈人所有;但對於支付的房屋裝修費用等旨在與對方訂立婚姻的贈與,應當視爲附條件的贈與,若雙方最終未締結婚姻,出資一方可要求取得財產的一方返還贈與物。

法律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打砸他人傢俬,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在《玫瑰的故事》中,“玫瑰怒砸莊國棟家”一幕,給不少觀衆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劇中,當莊國棟未與玫瑰商量就決定前往法國工作時,玫瑰心中的憤怒如火山般爆發。盛怒之下,直接打砸了莊國棟的家。

從法律角度看,身爲情侶關係的兩人發生衝突,其中一方打砸他人傢俬,是否違法?對此,法官認爲,劇中玫瑰的破壞行爲屬於侵害他人財產的侵權行爲。

法官解釋,民事主體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並造成財產損害的,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玫瑰的破壞行爲明顯屬於侵害他人財產的侵權行爲。若房主提出不需要玫瑰賠償,屬於房主主動放棄他的權利,也是合法的。此外,我國刑法中也有關於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規定。是否構成犯罪,需判斷被毀壞財物的歸屬以及毀壞財物的價值。如果毀壞他人財物金額巨大,即使房主明確表示不追究玫瑰的法律責任,因該罪屬公訴罪,玫瑰也有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

法律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成年後能追究施害者的責任嗎?

劇中,蘇更生未成年時遭遇繼父性侵,留下巨大的原生家庭陰影的情節,令無數觀衆憤慨、心疼。故事中,蘇更生向自己的男友黃振華(玫瑰的哥哥)坦言,自己16歲之時被繼父性侵,自己有能力追責時已經過了追訴期。

那麼蘇更生到底能否追究其繼父的責任呢?

對此,法官解釋,強姦罪一般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追訴時效爲十五年,具有法定加重情形的,法定最高刑爲死刑,追訴時效爲二十年。本案中,蘇更生16歲之時被性侵,可在追訴時效滿15年之前(即31歲之前)去公安機關等報案。除了刑法外,蘇更生也可以依民法典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不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自受害人年滿18週歲起算,也就是如不存在特殊情況,需在21週歲前提起訴訟。

法律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當衆遭遇家暴,被家暴一方如何維權?

劇中,有一對夫妻在玫瑰打工的飯店中吃飯,丈夫對妻子進行毆打,玫瑰挺身而出,詢問女生是否需要幫忙報警。

那麼,當衆遭遇家暴,被家暴一方如何維權?法官表示,被家暴時,當事人可以向本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要求公安機關出具告誡書,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會觸及刑法。

法律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規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爲,有權及時勸阻。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玫瑰的故事》大結局,主角玫瑰跨越20餘年的成長故事與情感軌跡落下帷幕。但劇中一些法律知識仍值得我們學習瞭解,在品嚐玫瑰的人生五味時,也能體會到“法治護航美好人生”的價值意涵,從而厚植法律的精神沃土,真正學會用法律爲人生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