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3天取締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 人比車多逾3倍

屏東縣警察局9月2日至4日執行「路口車不停讓行人暨行人違規」專案取締行動,3天共取締739件,其中行人違規取締數達610件,比路口車不停讓行人的129件高出3倍多。

警察局長戴臺㨗表示,9月交通安全月主題爲「人本交通-停讓文化」,透過強力執法與宣導,倡導「車輛慢看停」駕駛習慣,期望提高駕駛人尊重與遵守路權,減少僥倖違規心態,進一步改善行人友善交通環境,並呼籲民衆共同建立「交通安全,由我做起」正確觀念。

屏東縣警察局表示,爲降低行人交通事故,執行爲期3天的「路口車不停讓行人暨行人違規」專案取締行動,統計期間內共取締路口車不停讓行人違規計129件,與去年同期取締14件相比,增加了115件,行人違規則取締610件。

縣警局指出,取締專案主要是在強化駕駛人與行人的守法意識;車輛駕駛人進入路口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行人穿越道有無行人通過,並遵守停讓行人規定,如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1車道寬、即約3公尺,即違規開罰;行人穿越馬路須走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並遵守號誌,勿跨越雙黃線、隔島或護欄穿越道路,以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