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被歐盟指控未遵守新法規 或被罰款每天10億美元
根據《金融時報》報道,蘋果或因違反了歐盟的《數字市場法案(DMA)》而面臨歐盟委員會每日 10 億美元的罰款。
歐盟委員會日前稱,他們認爲蘋果公司並未能遵守近兩年推出的新法規。如果罪名成立,歐盟委員會將會對蘋果處以公司日均營業額 5% 的每日罰款,金額將超過 10 億美元。
今年早些時候,蘋果宣佈改變其政策以遵循新法規,允許在其平臺上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和支付系統。不過蘋果新規依然受到了批評,因爲其中包括了新增的“核心技術費”。該費用是指所有通過應用商店或是第三方商店在 iOS 系統上分發應用程序的開發者必須在首次安裝後每年爲每次安裝支付 0.5 歐元。
蘋果在早些時候發佈的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相信我們的計劃符合 DMA。在歐盟委員會進行調查的同時,我們將繼續與他們進行建設性的接觸。”
歐盟委員會於今年 3 月開始對谷歌、Meta(前 Facebook)和蘋果潛在的《數字市場法案》違反行爲進行調查,其中蘋果因其對應用商店的控制被特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