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西打遭爆有「白色沉澱物」 衛生局稽查平鎮廠結果出爐

桃園市衛生局今21日會同中央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工廠進行查覈,衛生局到成品倉庫及抽查留樣區成品,結果有白色不明沉澱物。(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今21日會同中央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工廠進行查覈,衛生局到成品倉庫及抽查留樣區成品,結果有白色不明沉澱物。(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今21日會同中央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工廠進行查覈,衛生局到成品倉庫及抽查留樣區成品,結果有白色不明沉澱物,共抽驗14罐成品及封存4萬1237箱,共計82.3公噸。將釐清是否通報其總公司所在衛生局,若沒有,最高可罰300萬元。

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工廠生產蘋果西打飲料,該公司表示,未接獲任何消費者客訴,但在今年4月7日公司員工發現2000ml寶特瓶包裝的蘋果西打飲料瓶底出現白色沉澱物,總公司即啓動通路收購、暫停生產及出貨,並針對問題成品進行檢驗。

衛生局表示,依據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以上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處3萬至300萬元罰則;民衆若發現違規事件,可撥打0800-285-000及全國食安專線1919,共同維護食品安全。此案將移請大西洋總公司所在地,由新北市衛生局釐清是否有無向其通報,若無,就可開罰。

衛生局補充,今日查覈因有疑慮產品爲同一產線生產,命該產線全線停止作業至產線安全爲止,另查覈廠內生產裝置環境及相關製程,發現多項缺失,例如管線生鏽斑駁、天花板發黴滴水等多項不符合規定,因此下達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期未能改善完竣,將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及依同法第44條裁罰6萬元至2億元罰鍰。另外,已出貨銷售之成品下架回收之相關事宜,也會移請新北市衛生局後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