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丨“9歲男童被同學家長毆打”,是否存在校園霸凌很關鍵
針對近期網傳“新鄉9歲男童校門口被同學家長毆打”一事,4月22日,新鄉市牧野區教育體育局發佈情況通報,確認該事件爲學生在校相處過程中產生糾紛,後升級爲家長情緒失控發生的毆打他人的治安案件。
通報表示,事件發生後,公安機關及時處置,依法對打人者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的治安處罰。目前,雙方已達成諒解。根據調查結果,對涉事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進行撤換,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安全工作分管負責人嚴肅追責問責。
男童母子被同學家長毆打,無論從情理還是從法理上來看,都顯得十分惡劣。因此,此事曝光之初,網友一致譴責打人家長,其被警方拘留也可謂咎由自取。然而,隨着更多細節曝光,網友的態度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此事引起輿論關注後,打人者家屬實名發聲表示,被打男孩在學校內長期欺凌其外甥女,家長報警、求助學校卻依然沒有效果,才忍無可忍做出衝動之舉。
至此,簡單的打人事件,似乎演變爲涉事家長對校園霸凌“以暴制暴”。不少網友隨之認爲,涉事家長的行爲雖然過激,但也情有可原,更有甚者,直呼“打得好”。
回顧此次事件,毆打他人固然應該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深刻剖析事件的起因顯然更加重要。唯其如此,才能從中吸取教訓,避免此類事件發生。就此而言,教育局目前發佈的通報,似有語焉不詳之嫌。
通報“確認該事件爲學生在校相處過程中產生糾紛”,但並未說明這是一種什麼樣的“糾紛”。通報表示,兩名學生因價值幾元的玩具產生糾紛,女生母親報警,派出所和學校曾多次進行調解。由此帶來的疑問是,價值幾元錢的小玩具,何至於讓女生家長大動肝火,甚至於要報警求助?這到底是一次偶然事件,還是矛盾長期積累之後的必然爆發?
當地教育局表示,根據調查結果,對涉事學生所在班級班主任進行撤換,對學校主要負責人、安全工作分管負責人嚴肅追責問責。這樣的處理結果同樣令人感到費解:如果只是小事引發的糾紛,在學校已經盡力調解的基礎上,校外發生衝突,何以要將問責的板子打在學校身上?當然,如果校內真的存在校園霸凌現象,另當別論。
近年來,孩子遭受校園霸凌,導致家長“以暴制暴”的事並不鮮見。在依法追究打人者責任的同時,打人的動機和背景也值得深查細究——到底是打人者一時衝動,還是投訴無門之後的“絕地反擊”?
具體到此次事件,當地教育部門雖然開出了罰單,但並未平息外界質疑:女生家屬實名舉報的“校園霸凌”,到底有沒有?這樣的關鍵細節,不應該被忽略。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王勇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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