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助清741噸垃圾退場 小琉球第10次招標決標

琉球鄉公所垃圾清運委外招標工作連9次流標,屏東縣政府5月中進場協助處理2月底起堆置垃圾計741公噸;琉球鄉公所27日決標,6月1日起清運工作迴歸鄉公所。

屏東縣環保局今天新聞稿表示,琉球鄉公所垃圾清運委外招標工作連續9次流標,縣長周春米指示縣府介入,環保局13日起在警察局戒護下清運島上自2月底起暫置垃圾,今天最後3輛載滿垃圾的轉運車登上貨輪航向鹽埔漁港,縣府任務告一段落,6月1日起垃圾清運回歸鄉公所辦理。

環保局指出,3周來動員環保、警察人員249人次、海運12航次、36輛次轉運車,共清除741公噸垃圾,讓小琉球回覆原有乾淨、優美風景,也避免環境衛生引發傳染病。

環保局說,琉球鄉公所第10次垃圾委外清運招標工作於27日決標,已完成議價程序,由鑫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攬,每噸垃圾清運費新臺幣4971元。清運方式與近幾年相同,由轉運車裝載垃圾至大福漁港,再由船運公司運至鹽埔漁港,轉運車下船後載至崁頂鄉垃圾資源回收廠處理。得標廠商表示,近期儘快完成清運車輛及機具整備工作,儘早投入垃圾清運工作。

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表示,依地方制度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廢棄物清運工作屬鄉公所權責,廢棄物處理則爲縣府工作。呼籲琉球鄉公所檢討,妥善執行今年6月至民國114年底垃圾清運工作,勿再引發鄉民不滿,並維護小琉球得天獨厚海洋資源與生態環境,迎接每年百萬登島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