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聊城通報3起典型案例

聊城市生態環境局

對生態環境行政處罰典型案例

進行公開曝光(第二十九批)

爲提高企業環保守法意識,對環境違法行爲形成震懾,市生態環境局對查辦的環境違法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

案例一 茌平縣佳涵裝飾材料中心:2024年5月31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1臺非道路移動機械(叉車編碼爲環3-FPF02064)正在使用,檢測報告顯示該叉車煙度測量值不合格。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茌平區分局已責令整改,並處罰款5000元。

案例二 李忠成:2024年6月20日,現場檢查發現李忠成駕駛裝載機(環2-FPP02613)在高唐縣魚邱湖街道高新科技示範園區路施工,該行爲屬於在禁排區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聊城市生態環境局高唐縣分局已責令整改,並處罰款5000元。

案例三 茌平德潤無紡布廠:2024年6月20日,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1臺非道路移動機械(裝載機編碼爲環3-FPF06115)正在使用,檢測報告顯示該裝載機煙度測量值不合格。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茌平區分局已責令整改,並處罰款5000元。

下一步,生態環境監管部門將持續強化移動源污染管控,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爲。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要求使用移動源,不斷提高守法意識和環境管理水平,增強履行環保責任的自覺性。

原標題:《曝光!聊城通報3起典型案例》

來源:聊城廣電公共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