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印發通知:擴大高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面

新京報訊(記者徐彥琳)1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質量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到“十四五”末,高校學生基本醫保實際參保率有明顯提升。

爲擴大高校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面,《通知》提出要明確高校學生參保任務目標,落實高校學生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權利和義務,加大在就讀地參加居民醫保的動員力度,增強高校學生主動參保意識。到“十四五”末,高校學生基本醫保實際參保率有明顯提升。爲高校學生參保創造便利條件,建立高校參保經辦服務點,做好參保宣傳服務,暢通線上參保繳費渠道,爲學生參保繳費提供便捷服務。完善高校學生參保繳費激勵政策,落實高校學生連續參保和醫保基金零報銷的激勵機制,支持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作爲職工近親屬的高校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

爲鞏固提高高校學生醫療保障水平,《通知》明確要完善高校學生醫保待遇政策,應將自願申請且符合條件的高校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方便學生就近就醫,推動各高校簡化報銷流程,落實醫保直接結算,並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適當提高學生醫療保障水平。做好高校學生異地就醫備案管理,指導高校學生做好寒暑假期間在戶籍地、實習期間在實習地的異地就醫備案,確保按規定可享受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

爲加強高校學生多元醫療保障,《通知》表示要完善高校學生醫療救助政策,落實分類資助參保政策,對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中的高校學生,參保時按照困難身份認定地資助政策標準獲得全額或定額資助。支持社會力量精準幫扶,鼓勵紅十字會等羣衆團體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支持校友會、高校基金會等社會組織發揮對接和幫扶作用,救助重特大疾病高校學生。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支持各地商業保險機構爲在當地就讀的高校學生提供保險保障,加強與基本醫保銜接。

《通知》還強調要做好高校學生基本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高校學生入學前在生源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或畢業後跨統籌地區就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均可按規定線上或線下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業務。做好高校學生的醫保待遇銜接工作,加強高校學生畢業當年的基本醫保參保動員工作,避免高校學生因對有關政策的不瞭解出現中斷繳費現象。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