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前擋風玻璃內放手機 太陽高溫曝曬聚光造成手機鋰電池自燃起火

▲汽車使用人有時疏忽會將手機、行動電源、鋰電池電器或打火機等遇陽光高溫曝曬可能引起自燃。(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汽車使用人有時疏忽會將手機、行動電源、鋰電池電器或打火機等遇陽光高溫曝曬可能引起自燃之產品放置於車內,消防局提醒民衆,請汽車使用人下車前將前述高風險產品帶下車,以防止高溫曝曬引起火災。

日前於臺南市新市區,發生一起汽車停放道路邊,在中午高溫時候,其前擋風玻璃置物空間手機自燃事件,造成汽車燒損。路人發現撥打119報案,消防車組到達時,發現汽車左前擋風玻璃置物空間有火舌及濃煙竄出,且前擋風玻璃已碎裂,指揮官立即指揮所屬消防員進行破壞強制開啓及滅火攻擊,火勢迅速撲滅,僅造成汽車部分燒損,並未延燒且無人員傷亡。

經消防局火災調查,發現系汽車使用人將手機放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置物空間,路邊停車後忘記帶走,在豔陽高照的中午時候陽光經由前擋風玻璃聚光直接照射手機,高溫造成手機鋰電池異常(熱失控等)引起自燃,並延燒周圍可燃物引起火災,消防局提供下列建議,在您使用鋰電池產品時多加留心,以降低鋰電池火災風險。

1、鋰電池模組或鋰電池電器等,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等環境。2、閒置或損壞之鋰電池、鋰電池模組或鋰電池電器,建議收納放置於金屬容器或回收交由專業人員處理,切勿隨意放置或任意堆疊,避免外殼損壞造成鋰電池內部反應。3、請選購具合格標章之鋰電池產品,避免使用來路不明或粗糙組裝之產品。4、鋰電池模組,勿自行改造,請依據原廠手冊使用、保養,才能降低火災風險。5、鋰電池模組,充、放電時,周圍請勿放置可燃物,應保持適當距離之防火間隔,以防止鋰電池故障、失效,自燃發火造成延燒。6、鋰電池模組,充電完成時,應拔除插頭,以避免當安全裝置故障或失效時,發生「過充」情形而引發火災。7、鋰電池模組,應避免摔碰或撞擊,尤其應避免穿刺。8、一旦發現鋰電池模組有膨脹、變形或異常高溫時,請連絡原廠檢修,避免使用,並將異常鋰電池模組移置無可燃物之安全處所。9、鋰電池相關產品發生火災,請撥打119報案,當火勢還小時可以初期滅火,建議以「水」來滅火(如室內消防栓、自來水管或容器裝水),持續對燃燒物進行澆水降溫,直到鋰電池完全反應完畢,火勢即撲滅。

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朋友,請選購具合格標章之鋰電池電器,當鋰電池模組,充電完成時,應拔除插頭及鋰電池,以避免發生「過充」而引發火災。

消防局李明峰局長提醒民衆,鋰電池模組或鋰電池電器,應避免陽光直射或高溫等環境,汽車停放離去前請將手機、行動電源、鋰電池電器具產品或打火機等可能造成風險產品帶下車,或將汽車停放於陰涼處,以防止自燃發火引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