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事變87年 陸學者喊話官方應「高度重視」:日本迄未返還掠奪文物

大陸學者指出,日本迄今沒有歸還侵華掠奪文物,值得大陸政府高度重視。圖爲民衆在博物館觀看青銅器展品。(新華社)

七七事變87週年,大陸官方有諸多紀念活動,而民間則有學者強調,日本迄今尚未返還自中國掠奪的文物,認爲這應該由大陸政府「高度重視」。

觀察者網近期舉辦「觀學院」線下活動「國寶,國寶,胡不歸?」,邀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霍政欣分析海外流失文物的情況,其中針對七七事變後日軍侵華所掠奪的文物,他做出如上表述。

霍政欣指出,中國文物流失的第一個高峰期在清朝末年,第二個高峰在日軍侵華期間,當時從東北到華南,「一半國土受到日本的鐵蹄的蹂躪,大量的國寶被日本劫掠而去」。他強調,20世紀的出北京郊外北郊區的房山出土的北京人頭蓋骨化石被稱爲20世紀最瑰麗的人類考古學發現,「日本侵華期間北京人頭蓋骨化石神秘失蹤了,至今都是一個世紀之謎」。

霍政欣表示,直到今天日本還是沒有返還它從中國劫掠而去的文物,「這應該引起我們中國從政府到民間的高度重視」,他認爲,歸還侵華戰爭期間劫掠的文物是矯正歷史不公,恢復歷史正義的一個必然的行爲。同樣是二戰,歐洲戰場戰後,納粹德國劫掠文物的歸還已經得到了系統的解決;同樣在遠東,日本殖民朝鮮半島時期,從朝鮮半島劫掠文物的迴歸在戰後也得到了相當系統的解決,「唯獨日本侵華期劫掠中國的文物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他也提到,目前要求日本返還文物的法律障礙在於,國際條約有一個基本原則「法不溯及既往」,不論是國際條約還是法律,都不適用於其生效之前的事件和行爲。對中國而言,西方列強入侵中國都是發生在1945年之前,「而這些公約當時都沒有誕生,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直接依據這些公約要求英國、法國、日本返還」。

再者,這些公約的適用範圍是非常有限的,他以「1995年公約」爲例指出,這部公約非常好,名字叫做「關於被盜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依據該公約,只要被盜文物都應當返還,「但就是因爲這部公約明顯地有利於文物原屬國追索文物,直到今天也只有50多個國家加入,包括英國、美國等絕大部分文物流入國都拒絕加入」。

事實上,日本仍經數次向中國歸還文物。據新京報此前報導,1948年1月,中國才由招商局開出裝載賠償物資的第一艘船,到1949年9月,覈定歸還中國文物書籍15萬8,873冊、古物2,000件。1950年至1956年期間,日本又先後歸還了六批中國文物,交給了臺灣,保留在臺北故宮。

但報導指出,與日本掠奪的中國文物數量和等級相比,迄今爲止回到中國的被劫文物遠遠不成比例。僅書籍一項,美方估計中國在戰時損失了1,500萬冊以上,這比大陸相關機構的估算數字高得多。